投標人的資格要求: 第一、二、三標段: 1.參與本標段的投標人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,且招標內容在其允許經營范圍之內。 2.具備食品經營(流通)許可證; 3.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經營、加工、儲存、配送、檢測場所,有較強的供貨能力、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; 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 5.企業近兩年在經營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食品安全事故; 6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 第四標段: 1.參與本標段的投標人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,且招標內容在其允許經營范圍之內。 2. 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; 3. 具有較強的供貨能力、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; 4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 5.企業近兩年在經營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安全事故; 6.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 備注:凡是滿足以上資格及相關要求的投標人可對本項目的4個標段同時報名,申請人如參加多個標段的投標,則相應做多份投標文件。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人,不得參加招標。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,按報名時間順序,只接受第1家單位報名投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