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項目的評審結果有異議的,應在預成交結果公示期間,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。采購人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(nèi)作出答復。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(nèi)容: (一)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及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 (二)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; (三)相關請求及主張; (四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。 異議人是法人的,異議材料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;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異議的,異議材料必須由主要負責人或者異議本人簽字,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。 異議有關材料是外文的,異議人應當同時提供其中文譯本。 |